醫美法律小常識_未滿18歲接受整形手術須經監護人同意


蘋果日報記者今天報導:台北市衛生局上午公布大學生進行醫學美容調查,發現有18.8%曾接受美容醫學,50%不知道未滿18歲未取得監護人同意不得施作非醫療必要手術,有80%認為非醫護人員可提供醫療諮詢,有91.7%不了解販售、贈送醫美優惠券是不合法行為。
 
針對大學生醫美錯誤認知,北市衛生局指,美容醫學手術是醫療行為,應由醫師親自看診、諮詢,若先由諮詢師或美容師解說即不符醫療常規;此外,部分不肖業者以優惠、聳動廣告或團購網名義公開販售醫美療程及諮詢劵等,更要小心陷入醫療糾紛。
術後恢復室
確實在診所會碰到學生想美容但父母卻不准的爭議,只能說愛美之心人皆有之,但是親子之間都是出於關心,好好溝通才是上策喔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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